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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市档案局(馆)成立于1990年,前身为市政府办公室档案科(对外挂档案局牌子)。1990年3月,经市编委批准,成立市档案馆(与档案局一个机构,两个牌子),为副县级事业单位,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室,内设机构有业务指导科、专业教育科、党史市志办公室,编制10名。1992年5月,增设内设机构办公室,人员编制增加到15名。1996年底,先后撤销内设的党史办公室、地方志办公室。同年12月25日,葫芦市档案局(馆)由副县级建制升格为正县级建制(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为一个机构、一套领导班子,挂两个牌子),为市委、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隶属市政府领导,内设机构增设法规科和档案室,编制20名。2004年10月9日,市编委重新核定市档案局(馆)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,内设机构为办公室、指导科、法规科、教育科、收集科、编研科、管理科、接待利用科、安全保卫科,编制27名。2005年9月,市编委又批准葫芦岛市档案局(馆)加挂葫芦岛市现行文件服中心牌子。
葫芦岛市档案局(馆)成立到今天已经走过了15个春秋。15年来,葫芦岛市档案事业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不断发展壮大。局(馆)现有人员32名,其中局长1名,副局长4名,科级干部11名;有研究
馆员1名,
副研究馆员5名,馆员7名;有大专以上学历29名。有档案局(馆)办公楼4700多平方米,并配有微机等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。
葫芦岛市档案局(馆)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位置,强化职能,突出特色,积极开展档案工作,在档案法制建设、档案业务建设、档案教育培训、职称改革、档案科研、学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,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贡献。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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